李春生、刘亚茹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0-19 10:19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0992)
李春生、刘亚茹因保管不善,将冀(2020)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22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坐落:双滦区滦河镇滦电社区滦河发电厂住宅楼27#楼40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生、刘亚茹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