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香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05-15 11:03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香兰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双桥区东大街民族博物馆7#楼7172(土地证号:68904号)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海明

2020你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