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承德市双滦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拟建设的承德市双滦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址新建一期项目于2019年5月16日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30803201900001号),规划用地面积71393.35平方米。因建设单位未能取得其中14583.88平方米土地的征收、转用审批手续的原因,该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面积调整为56809.47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此证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另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材料和许可证基本情况内容已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向我单位提出对承德市双滦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址新建一期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30803201900001号)注销的申请,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2020年9月3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