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02-03 09:48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市双随机办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按照2021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政府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主要任务

(一)事项清单调整。对照省有关部门在“互联网+监管”(河北)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把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纳入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省有关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调整结果,对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清单要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两库信息调整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的调整,动态调整我局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我局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未通过上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不得纳入本年度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科学制定本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随机抽查计划。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科学合理的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今年我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一是4月底前完成“一单两库”调整(省、市双随机办文件规定调整清单的除外)和网上公示工作,责任科室为政策法规科;二是5月至12月择机开展2次测绘随机检查工作,责任科室为地理信息管理科,配合科室为地理信息执法监察科;三是按照省文件要求,配合省厅开展本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责任科室分别为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地质勘查管理科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四是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双随机办〔2021〕1号)文件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涉及我局配合抽查任务两项:2021年全市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责任科室为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矿山执法监察科;2021年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涉及科室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各责任科室要依法履职,检查工作完成后10日内将检查材料复印交局政策法规科存档备查。

三、抽查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以及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形外,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充分体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相关领域、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

(二)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细化随机抽查事项工作细则,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实施机构人员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开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应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人数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同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音像记录,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依法处理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检查人员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实现“三无”,即“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要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提升对本部门监管领域内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发现能力,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消除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快机制建设。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按要求与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通,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在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处处受到限制。

(四)严格抽查纪律。监督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王鹤松 白晓峰

副组长:于明东  朱绍强  杜振学  范明杰 方青春 刘东达  倪宝印  韩  梅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委、队)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梅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