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分局关于公示大石庙镇庄头营东山地段山体利用论证报告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04-16 08:42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于公示大石庙镇庄头营东山地段山体利用论证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双桥区政府对大石庙镇庄头营东山地段山体利用进行了论证并编制了论证报告。该论证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及山体地形,并充分考虑了与周边区域景观风貌的衔接,认为现状已建成区域采取从城市核心区向自然山地自然延伸、建筑高度依次降低的空间过渡策略;规划鼓励相邻地块合并整体开发,对建设强度、建筑高度进行综合整体控制。建议该地段综合容积率为大于1.0且小于等1.4,综合建筑密度≤30%,综合绿地率≥35%,建筑高度≤21米。此外,该论证在保护山体、减少开挖的基础上对南北主路进行了优化设计。规划道路总长度4121米,全程坡度小于8%,规划道路及道路两侧绿化带总占地面积129342.13平方米(约193.92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大石庙镇庄头营东山地段山体利用论证报告主要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规划项目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如需召开听证会,可将书面申请及意见提交至我局。

1、公示地点:规划图纸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规划展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规划公示栏

2、公示时间: 2021416日-425日共10日。

3、公示内容:规划平面图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可提交至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联系电话: 0314-2073928

地    址:承德市广仁大街路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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