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卫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05-30 10:38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2113)


 马卫民因保管不善,将20161593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坐落:双桥区水泉沟21#楼60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卫民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