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坝汗沟金矿地质普查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承矿拍示〔2024〕13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承德县八家乡彭杖子村萤石矿普查等11个勘查区块探矿权出让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受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丰宁满族自治县坝汗沟金矿地质普查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达康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石人沟村一组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MACPTMQ21W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地点: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四楼
三、成交勘查区块探矿权基本情况
勘查区块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坝汗沟金矿地质普查
矿种:金矿
工作类型:普查阶段
地理位置:丰宁满族自治县坝汗沟
面积:5.92平方千米
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117.0912436,41.1900002
2,117.0933200,41.1849966
3,117.0945000,41.1850201
4,117.0945000,41.1715000
5,117.0815000,41.1715000
6,117.0815000,41.1829262
7,117.0837464,41.1830142
8,117.0857216,41.1900002
*,,,,0
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35.52万元
注意事项:
1.拍卖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3个月内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一次性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还应按规定的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其中,勘查区块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有关要求;涉及基本草原、单位蓄积量高于40立方米/公顷的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一般湿地等范围的,不得设置探矿、采矿工程等设施,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做出不占用的承诺,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古树的,需制定保护方案,加强原地保护,确保古树及其生境不被破坏。
3.拟出让勘查区块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保护林地、一般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规定范围内等约束性条件的,转采时应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或规定,符合相关管控要求方可转采,竞得人竞得探矿权后,自行承担风险。
4.出让勘查区块探矿权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申请登记前应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5.《探矿权出让合同》签署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提交办理探矿权申请登记资料,领取勘查许可证。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再行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文件要求,如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6.本次出让探矿权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可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因竞得人违法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7.本次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四、勘查区块探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6100万元
缴纳时间:以《探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探矿登记的时限
以《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 21日至2024年 12月 4日
如对出让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14-225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