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隆化路天顺矿业有限公司二道营村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鼎新玄武岩开采有限公司新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领域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隆化路天顺矿业有限公司二道营村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鼎新玄武岩开采有限公司新拨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两个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