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朴凤有、腾宝娣因保管不善,将营子区寿王坟镇三工地街道15号楼1-402号(产权证号:187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朴凤有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