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双桥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
公 告
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为方便双桥区范围内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办理地点公告如下:
自2018年6月28日起双桥区范围内城镇国有个人住房、国有个人商业用房登记及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国有划拨土地上个人住房和商业用房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请到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办理(办公地址:双桥区钟鼓楼承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大厅,联系电话:2030434)。
本公告发布前,上述有关登记事项申请人已向双桥区国土资源局(二道牌楼双桥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尚未领取证书的,也请到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领取证书。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