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受遗赠)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滦分中心(双滦区三岔口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314-8215077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双滦国用2012第SC-3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 那秀平 | 白雪 | 白雪 | 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东园社区5#楼3-303室 |
2 | 承房权证双滦区第201203638号 | 那秀平 | 白雪 | 白雪 | 承德市双滦区棋盘地丝绸厂住宅楼5#楼3-303室 |
公告单位: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滦分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