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19年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告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矿泉水采矿权的函》(冀自然资函〔2019〕529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公开选择1家评估机构对下列矿业权(见下表)进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2个项目打包进行委托评估),请入围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矿业权评估的机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12月6日15时到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4室抽签,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序号 | 矿业权名称 | 矿种 | 矿业权性质 | 规模 |
1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亮甲台镇大汉沟村(ZK1井)饮用天然矿泉水 | 矿泉水 | 采矿权 | 中型 |
2 | 隆化县蓝旗镇杨树沟QK2井饮用天然矿泉水 | 矿泉水 | 采矿权 | 小型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