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竞聘承担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 工作单位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08-01 00:00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竞聘承担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  工作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19]12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和遴选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19]32号)通知要求,为规划和制定我市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和时序,指导企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计划编制我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现公开竞聘编制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该规划以全市所有生产矿山经过建设全部达到国家绿色矿山标准为最终目标,以国家《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等9项行业标准、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指导手册》、《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十条措施》、《承德市建设国家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攻坚行动2019实施方案》、《承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为指南,规划主要任务:一是对全市绿色矿山建设现状与形势进行分析,统计研究矿产资源概况、开发利用现状、已有工作部署及取得的成效,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提出规划期内有关工作要求;二是明确指导原则和目标,确定规划目标时段及任务:规划近期目标2019年至2020年、中期目标2021年至2023年、远期目标2024年至2025年;三是确定规划基本任务,从工作任务分类分述:明确工作方法、具体工作内容、相关指导规范及技术要求等。首先规划矿区环境管理与建设工作,重点矿容矿貌、矿区绿化;第二规划资源开发方式,重点规划绿色开采、三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环境管理与监测;第三规划综合利用与科技创新,重点规划共伴生矿物以及固废的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固汽液废物的排放、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在企业中的应用与推广;第四规划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重点规划绿色矿山基本要求配置、企业文化建立与提升、企地和谐与诚信经营;第五规划实施管理,重点规划组织领导和规划落实、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和监督检查、规划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有关条件和要求

(一)编制费用不高于26万元。

(二)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矿产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三)经过绿色矿山建设相关业务培训,熟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业务内容,具备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专业能力。

(四)竞聘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委托他人办理情形),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资质证书,绿色矿山建设业务培训相关证明,以及公司简介、相关业绩等,组卷装订一式三份。

(五)2019年8月25日前提交成果,并负责参加省厅有关评审和后期修改工作。

三、评聘原则

(一)满足招聘方要求的时间、资质等条件下,此次竞聘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聘用单位。

(二)有报价一致情况下,选择资质较好、业绩优良的单位进行聘用。

四、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报价表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标价表不得涂改。参加竞聘的单位于2019年8月5日上午9点前,将报价材料提交至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保科(803室),逾期不候。

五、聘用单位的确定

2019年8月5日上午9至10点,由市局矿保科和机关纪委抽调专人组成监督人,组织召开“比选会议”开展审查工作,依据评聘原则选择确定一家单位为承担单位。被聘用单位要提交关于保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质量和时限的承诺书,并与市局签订工作委托合同书后,开展相关工作。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