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柳树底村田家东沟B地块规划条件(双桥规[2019]10号)变更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1-15 19:00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关于公示柳树底村田家东沟B地块规划条件(双桥规[2019]10号)变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柳树底村田家东沟B地块规划条件(双桥规[2019]10号)于201995出具,规划条件对建筑退让及山上台地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如下:1、规划建筑退让用地南侧狮子园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考虑现状地形坡度及山体保护,退用地西侧、北侧、东侧边界5米至41米(详见规划条件附图)。2、山上台地建筑高度≤14米。

为减少山体开挖,塑造城市风貌,在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现将规划条件中建筑退让及山上台地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1、规划建筑退让用地南侧狮子园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考虑现状地形坡度及山体保护,退用地西侧、北侧、东侧边界5米至34米(详见规划条件附图)。2、山上台地建筑高度≤14米,局部可结合地形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22m。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柳树底村田家东沟B地块规划条件(双桥规[2019]10号)建筑退让及山上台地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变更情况进行公示欢迎规划用地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此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如需召开听证会,可将书面申请及意见提交至我局。

公示地点:规划条件变更内容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规划公示栏、市规划展览馆,此通知同时在项目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

公示时间: 20201116日-1125日共10日。

公示内容: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可提交至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联系电话: 0314-2073928。

地    址:承德市广仁大街路北21号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