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13号)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2-14 11:17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13)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013

宗地总面积:

 7673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双峰寺镇双峰寺村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79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5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9828.85



其他商服用地

3836.75



公用设施用地

3069.40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8320BA0065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1214  20210104  河北中至正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1214  20210104  河北中至正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0104160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0104170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01051600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行政审批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竞得人需按照规划条件(双桥规【202001号)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3781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193平方米幼儿园,该幼儿园为无偿配建,建成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双桥区人民政府,竞得人向双桥区人民政府进行移交,由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接收,统一管理,并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先行与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幼儿园代建协议》,持《幼儿园代建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3、宗地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按规划条件(双桥规【202001号)执行。
      4、该地块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已具备水、电、路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其他配套设施完善工作由区政府负责。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北中至正拍卖有限公司
       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13331399100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
      银行账号:50039742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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