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14号)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2-14 11:18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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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0(14) | 宗地总面积: | 3013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泉沟镇山神庙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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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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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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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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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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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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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8021.9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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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用设施用地 | 1205.2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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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商服用地 | 903.9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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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2620BA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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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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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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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 到 中承诺信拍卖河北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 到 承德市新世家51-107商业10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1月0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1月05日10时30分 在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行政审批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竞得人需按照规划条件(双桥规【2019】11号)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幼儿园。该幼儿园为无偿配建,建成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双桥区人民政府,竞得人向双桥区人民政府进行移交,由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接收,统一管理,并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先行与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幼儿园代建协议》,持《幼儿园代建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该地块需回购回迁安置房面积6910平方米(面积上下浮动5%),评估价6806元/平方米;地下仓储房370平方米,评估价3156平方米,办公用房500平方米,评估价7401平方米,政府以此价格对回购房屋进行回购。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先行与双桥区人民政府签订《回迁房回购协议》,持《回迁房回购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宗地建设规划指标按规划条件(承双桥规【2019】11号)执行。 4、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5、该地块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已具备水、电、路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其他配套设施完善工作由区政府负责。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承诺信拍卖河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超跃 联系电话:13603146666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560100122000066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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