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16号)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2-14 11:19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16)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016

宗地总面积:

 20684.2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水泉沟镇柳树底村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79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35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0684.24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2620BA0060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1214  20210104  承德市双桥区文化大厦南塔10层河北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1214  20210104  河北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0104160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0104170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01051530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行政审批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竞得人需按照规划条件(双桥规【202010号)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不低于144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820平方米幼儿园。该幼儿园为无偿配建,建成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双桥区人民政府,竞得人向双桥区人民政府进行移交,由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接收,统一管理,并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先行与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幼儿园代建协议,持《幼儿园代建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该地块需回购回迁安置房面积25256.812平方米(面积上下浮动5%),评估价7634/平方米,政府以此价格对回购房屋进行回购。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先行与双桥区人民政府签订《回迁房回购协议》,持《回迁房回购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4、宗地建设规划指标按规划条件(双桥规【202010号)执行。
      5、该地块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已具备水、电、路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其他配套设施完善工作由区政府负责。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文化大厦南塔10层河北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313381550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