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07号)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09-17 16:35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承土告字[2020]07号) | 承土告字[2020]07号 2020/9/17 |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0(07) | 宗地总面积: | 458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石庙镇太平庄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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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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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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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发市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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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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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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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发市场用地 | 45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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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8320BA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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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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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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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9月18日 至 2020年10月07日 到 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9月18日 至 2020年10月07日 到 承德市双桥区义泰兴8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10月0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0月10日11时30分 在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行政审批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需由土地竞得人自持50%以上不允许销售。 2、该地块已具备水、电、路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其他配套设施完善工作由区政府负责。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 3、本次拍卖的起始价不含耕地占用税128.2593万元及土地出让契税等费用,以上税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 4、具体规划指标按规划条件为准(双桥规【2020】06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义泰兴8号 联 系 人:冯亚会 联系电话:13831462892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560100122000066410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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