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秀芬坐落于龙泉山庄房产
转移登记(继承)的公告
(202126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
联系方式: 2030434
序号 | 权利人 | 继承份额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 备注 |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
1 | 郭秀芬 | 高凤龙 | 50% | 双桥区中华路大老虎沟龙泉山庄3号楼2单元204号 | 90.66平方米 | 合同编号:2009承绿源销字045号 | 高原、高凤龙、高红丽、高红卫前来办理 |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
2021年 10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