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明悦坐落于富家沟西区和头牌楼三角地房产
转移登记(继承)的公告
(202101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
联系方式: 2030434
序号 | 权利人 | 继承份额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备注 |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
1 | 李明悦 | 孙惠儒 | 50% | 双桥区富家沟西区1号楼2单元304室 | 53.35㎡ | 承房权证双桥区(私)字第200807591号 | 孙惠儒、李俊义、李青、李俊生前来办理 |
2 | 李明悦 | 孙惠儒 | 50% | 双桥区头牌楼三角地四建3号楼1-202室 | 57.25㎡ | 承房权证双桥区字第201105214号 | 孙惠儒、李俊义、李青、李俊生前来办理 |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
2021年 02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