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2002)
刘玉彬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双桥区石洞子沟工具厂对面4-107(权证号:36437)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浩
2022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