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德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07-18 11:29浏览次数:

对承德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049号建议的答复

刘远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高陡边坡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制度管理,推进高陡边坡安全监管。因我市山地多、平地少,城市可建设用地有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山地保护与利用以及城市高陡边坡安全问题,相继出台管理规定。一是2014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经过一段时间试行,针对该《规定》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国家、省出台的新政策,修订后于2016年7月经市政府正式印发执行。该《规定》明确提出“山地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避免高切坡、深开挖,开挖山体的应当进行生态化修复。自然坡度在25%及以上的山地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开发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要按照相关规范明确护坡、挡土墙等防护工程有关规划要求;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要对护坡、挡土墙等防护工程的位置、形式、规模等进行核实,防护工程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进行规划建设。行政审批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并经专家论证的防护工程设计方案。”二是为加强建筑工程护坡护坝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2021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承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护坡护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明确了应急管理、住建、城管、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关于建筑工程护坡护坝安全监管责任。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项目规划管理。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相关规定,在土地出让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现状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履行土地出让程序;在规划条件出具时,按照提出明确提出护坡、挡土墙等防护工程有关规划要求。在审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对护坡、挡土墙等防护工程的位置、形式、规模等进行核实,确保防护工程在项目用地红线进行规划,为下一步防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指导。在规划条件核实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对近山建筑和山体防护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规划验收,未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验收。

通过以上环节,我局在规划阶段对近山建设和建筑工程防护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可能出现的边坡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预防,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规划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落实了《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718

 

 

   

 

 

领导签发:朱绍强

联系人及电话:李敏  2036580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