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德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朱铁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滦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滦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为推进滦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我局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积极督导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办理相关工作。经核实,抽水蓄能电站永久占地3356.09亩,其中农用地1578.48亩(永久基本农田146.04亩),建设用地134.28亩,未利用地1643.3亩。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工作的前期组卷,其中建设项目用地踏勘论证申请报告和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已完成市级专家现场踏勘,已报省级自然资源部门专家论证和评审,其他组卷要件企业正在聘请第三方进行编制。
二、关于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情况
河北滦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滦平县红旗镇和小营满族乡,为京津及冀北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属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目前,已编制《河北滦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提请省自然资源厅并对方案进行论证,该方案正在修改,修改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三、关于预审与选址意见办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河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法》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同级审批部门立项由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预审办理层级在自然资源部。我局支持推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手续办理,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对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节地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压覆等评审论证;指导项目单位准备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前期申报资料,督导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建设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组卷上报;我局将与项目单位和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办理进度,积极协调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办理进度并上报省厅审核。
以上是我局“ 关于支持滦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建议”提案的回复,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用地及相关工作。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8日
领导签发:于明东
联系人及电话:修俊梅 2259860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