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白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按照全省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任务调整要求,我市今年需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的35%,即13465亩。今年任务清单显示闲置土地59宗,面积2405.34亩。截至目前,我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236.66亩,已处置闲置土地14宗,面积373.53亩。
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
批而未供土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和高新区),批而未供土地15175亩。其中,双桥区征收面积23620亩,已供应17726亩,批而未供土地5894亩,双滦区征收面积
25473亩,已供应21622亩,批而未供土地3851亩,高新区征收面积16616亩,已供应11322亩,批而未供土地5294亩,营子区征收面积1558亩,已供应1422亩,批而未供土地136亩。
三、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闲置土地清单,我市未处置闲置土地45宗,面积2031.81亩。双桥区6宗,面积207.39亩;双滦区1宗,面积139.77亩;高新区2宗,面积156.71亩;承德县2宗,面积27.68亩;兴隆县18宗,面674.95亩;滦平1宗,面积74.69亩;隆化县14宗,面积691.54亩;围场1宗,面积59.08亩。
四、形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主要原因
一是我市为世界文化与遗产保护地,受文物保护、水源保护、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和山地25%坡等影响,供地数量有限,每年下达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已超出了我市正常年度土地供应数量,加之受疫情影响土地市场低迷,部分土地具备供地条件,但由于没有意向用地者造成流拍,无法确保可出让土地全部成交。二是由于涉及文物保护、风景名胜、水源地保护等政府或部门原因导致土地闲置。
五、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
充分释放土地利用潜力,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批而未供土地要进行逐地块摸排,采取优先供地和撤销批文等措施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采取“已动工”“已置换”“已收回”等措施加快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3年集中攻坚行动,分类推进盘活利用,准确掌握开发区存量建设用地开发潜力,有效盘活低效存量用地,完成省厅下达的2022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处置任务。近三年以来我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3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3893亩。
六、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下步工作
为加快我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对批而未供土地我市坚持以供为主,以用为先,确保处置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对闲置土地处置按照相关政策,采取“已动工”“已置换”“已收回”等措施加快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一)采取分类施策加快处置。一是对于实际已开工的闲置土地,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核发施工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将施工许可信息上传监管平台,完成相应闲置土地处置。二是在“四区一线”范围内已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按政策不能再实施供地的,以及投资方撤资、长期做不通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采取撤消建设用地批文方式处置;对批次征地,已供部分地块,其他地块无法实施供地的,采取撤消剩余地块建设用地批文方式处置。三是对不涉及生态环境要求的已批准征收地块,要及时完成拆迁和补偿安置,达到“净地”条件,尽快组织供地。四是对在已批准征地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将《划拨决定书》核发给建设单位。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将《划拨决定书》核发给政府有关部门,提高供地率。五是对于公益公建等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涉及超占土地不能一并完成供地的,可将征地范围内的地块先行供地,超占部分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行供地。
(二)加快组卷报批进度。凡是条件成熟的地块尽快供地。督促各县区加快供地进度,具备供地条件的,加快办理供地手续。鉴于单独选址项目一般涉及的面积比较大,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向政府报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分清了责任单位,明确具体做法,按要求完成组卷报批。
目前我市今年需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的35%,即13465亩。今年任务清单显示闲置土地59宗,面积2405.34亩。截至目前,我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236.66亩,已处置闲置土地14宗,面积373.53亩。针对我市实际将对县政府下达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督办提示函,督促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分类施策,强化措施。进一步明确要求,切实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确保每一个宗地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市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8日
领导签发:朱绍强
联系人及电话:周瑞生 2259823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