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德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魏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车位买卖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配套机动车停车设施。2014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2016年和2021年进行两次修订,历版《若干规定》均明确规定住宅停车率不小于100%。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城市新区有条件的住宅项目,停车率按照不小于120%控制。在住宅项目审批中,我局严格落实《若干规定》和规划条件要求,在规划源头上确保实现一户一个停车位,有条件的达到一户1.2个停车位。
二、规范地下土地空间出让管理。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公众合法权益,2019年9月,市政府办印发了《承德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不动产登记办理要件等。此规定出台后,新出让土地范围内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在土地出让时与地上空间一并收取土地出让金,此类项目地下停车位可为购买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此规定出台前,已出让土地范围内的经营下地下空间,未缴纳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批准为人防工程的除外),其首次转移登记可暂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不动产登记时“土地权利性质”保留“划拨”方式,再次上市交易时,可采取协议方式补办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明确地下人防设施位置和规模。按照人防工程配建相关要求,在规划阶段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建人防设施,并在规划图纸中明确标注人防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社会公众因需要,可向我局申请查阅相关信息。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8日
领导签发:朱绍强
联系人及电话:李敏 2036580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