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高、刘桂荣坐落于营子区路北社区兴隆小区
房产转移登记(继承)的公告
(202313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 月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营子分中心
联系方式: 0314-5014887
序号 | 权利人 | 继承份额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不动产权证号 | 备注 |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
1 | 刘春高 刘桂荣 | 刘永生 | 100% | 营子区营子镇路北社区兴隆小区C2-4-301室 | 63.74㎡ | 冀(2019)承德市不 动产权第0001189号 | 刘永生、刘德花、郭淑琴前来办理 |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