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秀琴坐落于双桥区碧峰门棚户区两套房产转移登记(继承)的公告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11-26 15:51浏览次数:

 关于张秀琴坐落于双桥区碧峰门棚户区两套房产

转移登记(继承)的公告

编号:20241126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

            联系方式:    2030434                   

 

序号

权利人

继承份额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拆迁协议公证书

备注

被继承人

继承人

1

张秀琴

刘蕊

50%

双桥区碧峰门棚户区26号楼1单元301

85.01

承房权证双桥区字第201607596

刘蕊、刘焕清前来办理

2

张秀琴

刘蕊

50%

双桥区碧峰门棚户区27号楼1单元301

74.45

承房权证双桥区字第201607599

刘蕊、刘焕清前来办理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