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20243068)
李小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双滦区应营子御水花园小区218#楼2-401【证号:201508907】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小静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