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6-20 08:46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2024126)

   朱晓军因保管不善,将LS0797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双滦区山水文苑小区11#楼1-30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晓军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