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产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区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市场主体,切实解决产业项目涉及的“急难愁盼”问题,我局推出“产业版”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全覆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市本级(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各分中心在登记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受理涉企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凡涉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无需预约、无需叫号,税务、登记一窗联办、专人专窗、即来即办,批量业务上门服务,确保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
二、便捷高效办理涉企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推行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一件事一次办”“一小时办结”。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实现不动产网签、缴税、登记、“一窗办理”。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全部实行“一小时办结”。
三、深入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服务。主动向前延伸登记服务,实现与用地、规划、竣工等环节信息共享,建立“交地即交证、成交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贯穿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制度,助力企业更快更好地实施项目生产建设。
四、为企业抵押融资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务。灵活组合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土地抵押转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变更或转移登记等业务,满足市场主体项目建设不同阶段抵押融资需求。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向金融机构延伸便民服务点的作用,实施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一站式”服务,实现不动产信贷业务与抵押登记业务无缝衔接。
五、积极推广产业项目“带押过户”。联动金融机构等部门,优化土地二级市场登记流程,创新开展土地“带押过户”服务举措;积极推广工业厂房、商业等类型不动产“带押过户”应用,推进“带押过户”在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兼并、重组、分设等场景中的应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六、开展土地转让预告登记服务。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七、做好企业改制和上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对企业改制重组和上市涉及不动产登记的,通过各登记大厅企业服务专窗直接申请不动产登记、缴税。对符合《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5号)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仅涉及权利人名称变更的,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的名称变更登记。对工业用地使用权按照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要做好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各项业务,助力企业降低成本。
八、实施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和京津冀晋蒙“跨省通办”。设立“全市通办”“跨省通办”窗口,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采取异地申请、信息共享、属地审批、证书邮寄等方式,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和京津冀晋蒙“跨省通办”,着力解决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痛点,实现不动产登记“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九、建立产业项目服务机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要责成专人主动对接所在行政区域规上企业、拟上市企业、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产业园区,并加强与税务、住建、工信等部门协调联动,提前介入项目拿地、建设、抵押融资全过程。责成专人靠前指导、全程协办。建立市场主体诉求“直达快办”机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信访、新闻媒体等渠道转办或亲身回访企业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时间研究、反馈,尽最大努力解决所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实际问题,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持续地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十、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小微企业,提交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即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不再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