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202415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承德市双滦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821509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宗地/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李桂香张子栋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双滦区西地镇冯营子村李桂香张子栋宅基地 | 130803201204JC00590 | 宅基地批准面积334.00超占243.90 房屋面积55.12 | 农村宅基地 |
公告单位: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