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029
郑宇轩因保管不善 , 将房屋坐落于双桥区西大街鹿栅子沟居住小区C-1#楼2-105,权证号:冀2019双桥区19050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宇轩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