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采协出字〔2025〕9号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姑子沟银矿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
二、受让人
名称: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姑子沟银矿
住所:河北省承德县磴上乡东沟门村
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17233875951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原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姑子沟银矿
采矿证号:C1300002009084120031293
矿 种:银矿
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河北省承德县磴上乡
面 积(平方公里):1.4687
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4578826.22,39598525.85
2,4578826.22,39601255.85
3,4578288.22,39601255.85
4,4578288.22,39598525.85
开采标高:878.9米至235米
(二)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后采矿权情况
矿山名称: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姑子沟银矿
矿 种:银矿
地理位置(所在行政区域):河北省承德县磴上乡
开采规模:20万吨/年
面 积(平方公里):1.4687
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4578826.22,39598525.85
2,4578826.22,39601255.85
3,4578288.22,39601255.85
4,4578288.22,39598525.85
开采标高:878.9米至-11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采矿权。
理由:一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二是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4〕1号)规定“(一)已设采矿权扩大深部或上部矿区范围。拟扩大矿区范围地质工作程度能够满足采矿权设立要求的,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三是根据《河北省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姑子沟银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4年7月31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冀矿储评[2024]230号),地质勘查程度基本达到详查程度。符合采矿权扩界协议出让条件。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3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66771573,传真:0311-66771548)。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