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08-11 10:55浏览次数:

(转自: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近年来,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聚焦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守牢资源安全底线、推动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如下:

土地:全省国有土地面积244.35万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面积137.59万公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8.56万公顷,国有未利用地面积28.20万公顷。国有农用地中,国有耕地面积21.64万公顷。

矿产:全省已发现矿产167种(含亚矿种),具有查明资源量的矿产141种。

海洋:全省管辖海域面积7228平方公里,海岛5个,全省大陆海岸线全长487公里。

森林:全省国有土地中,国有林地面积79.50万公顷。

草原:全省国有土地中,国有草地面积15.05万公顷。

湿地:全省国有土地中,国有湿地面积10.32万公顷。

水:2025年,全省平均降水量743.90毫米,属丰水年份,全省形成的水资源总量325.54亿立方米,其中降水形成地表水资源量199.9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30.95亿立方米。

自然保护地:全省共有278处自然保护地,其中国家级89处,省级187处,市级2处,面积139.80万公顷。

野生动植物:全省现有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605种,包括哺乳类87种、鸟类486种、两栖类8种、爬行类24种。全省共有野生植物213科,1002属,3072种。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2025年,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如下:

土地:全年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1.95万公顷,供应总面积中,出让面积1.20万公顷。

矿产:全年全省委托评估矿业权77个。

海洋:全年全省审批用海面积71.84平方公里。

草原:全年办理工程建设类草原征占用委托审核事项298个,全部为省级审批事项。

水:全年全省用水总量184.42亿立方米,其中申报水量39.24亿立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

一是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立足河北自然地理格局和城镇化特征,科学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着力构建“三区三线”为基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省耕地保有量目标880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7665万亩,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639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省、市、县、乡镇四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批复实施,“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与京津共同编制的《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2035年)》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机制,分类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村庄规划编制,制定《河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强化乡村地区规划管理。

二是有序推进用途管制制度建设。持续加强用地报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河北省单独选址项目目录》《关于进一步规范改路改沟改渠和安置用地报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保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全省64个用地项目获国务院批复,保障用地19.28万亩。2025年8月底前,全面运行河北省规划许可业务审批系统,共受理核查核发规划许可10930项。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试行)》,省级层面规划许可管理不断规范。强化林草资源用途管控,“十四五”期间使用省级林地定额14598公顷,使用国家单独保障林地定额3297公顷,使用森林采伐限额596.54万立方米,占“十四五”总限额的36.65%,未突破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林地定额和森林采伐限额。

三是全面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印发《加强2025年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制定5方面19项具体措施,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全年批准建设用地29.98万亩,“十四五”期间,累计批准建设用地148.98万亩。703个省重点项目得到全面保障。积极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年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工业用地1286宗、5.83万亩,占工业用地供应总量的68.44%,经验做法在全国宣传推介。强化海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高效配置海岸线、海域和海岛资源,黄骅港20万吨级航道等项目用海顺利获批,全年批准用海10.78万亩。审核使用林地草原5.5万亩。全省104.8万处取水口全部纳入“身份证”式取水许可信息化管理,水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全年全省开展水权交易1557单,交易水量2.95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一,衡水市与邢台宁晋县南水北调水权交易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四是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平台,构建遥感监测、明查暗访、管理评估、专项行动“四位一体”的自然保护地监管新格局。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上报整合优化方案,全省自然保护地数量由278处调整为158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更加科学合理。南大港候鸟栖息地被联合国认定为全省第一处世界自然遗产。

五是积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为3275.10亿元(初步核算数),同比增长2.2%。印发实施《河北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全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功能布局,科学划定海洋功能分区。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管控,2025年9条市域内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同比下降超过2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98.8%。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4个专业化矿石码头均建成铁路装车系统或配套皮带廊道,港口煤炭铁路、水路集港比例保持100%,绿色运输比例达到95%。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港口+内陆港”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秦皇岛湾北戴河段等5个湾区获评全国美丽海湾。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

一是高效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4个县(市、区)入选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典型示范县创建成果。《唐山市河头老街文化街区改造案例》等列入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典型案例,新增石家庄市、张家口市、衡水市安平县为国家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全年盘活低效用地5.99万亩。“十四五”期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21.71%。全面推进非金属露天矿山“横切”式开采,已经完成325个开采方案审查。海兴“桥梁+海堤”立体分层设权入选国家典型案例。启动首批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实施开发造林碳汇项目和固碳产品项目,全省首笔林业碳票交易落地围场县。积极盘活林场存量资产,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种植等多元化业态,探索有偿使用。强化取水许可审批,在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23.8%、30.3%。

二是有效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水平。制定《202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基本摸清全省生物多样性资源状况。截至2025年底,白洋淀野生鸟类达到296种,较雄安新区设立前增加90种,衡水湖野生鸟类达到336种。新认定4个省级“鸟类天堂”,总数达到10个,极危物种青头潜鸭越冬种群数量位居全国第五。南大港候鸟栖息地成为全省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察汗淖尔水面面积由1.9平方公里增加到78.5平方公里。完成243株濒危及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开展林草湿生态环境承载力预警评价,建立科学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秦皇岛、唐山、沧州近海海域和白洋淀、衡水湖等内陆湖库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增殖放流中国对虾、鲢鱼、中华鳖、池沼公鱼受精卵等各类海淡水苗种30余亿单位。对11个沿海区县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状况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

三是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推动张承地区6个县纳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范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683万元。完善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推动实施京冀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流域,津冀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统筹安排2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任务。

四是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年完成营造林664万亩,超过全年任务10.7%,“十四五”期间,共完成营造林3195万亩。根据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结果,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7.86%;全省森林覆盖率达26.52%、森林蓄积量1.73亿立方米,持续保持资源“双增长”的良好态势。完成“三北”工程建设任务519万亩,全省沙化土地基本完成治理。推进塞罕坝机械林场“二次创业”,营造混交林1.6万亩,全林场混交林占比达26.9%,推动林场森林资源提质培优。塞罕坝“森林可持续经营质量管理”荣获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实现石质山地全部绿化,林场森林面积达到115.1万亩。建成省级森林乡村210个,村庄绿化提升1000个。

五是加快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出台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管理若干措施,建立部门联合评估论证制度,有效遏制盲目上马势头。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十四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5%左右,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油气供应保障,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化、低碳化加速转型,全年全省重点区域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同比削减605万吨。发布全国首个绿色低碳钢材地方标准《绿色低碳钢材产品评价导则》,对11家企业产品开展“绿钢”评价。加快推进雄安新区绿色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再生水利用率、原生垃圾零填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三)统筹科学管护,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强化

一是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划定耕地保护面积880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666.8万亩,实现长期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制定《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持续深化占补平衡改革。开展耕地储备区年度动态更新,持续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确保耕地总量稳定,质量不断巩固提升。2025年,全省耕地实现净增加50余万亩,连续4年实现净增加,累计增加300余万亩,耕地总量达9322万亩,超额完成国家耕地保护任务,经验做法被自然资源部转发全国参考借鉴。全省共安排新增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49.71万亩,因地制宜推进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二是稳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十四五”以来,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取得较好成效,全省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4处,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地11处,铁、金、银等13个矿种实现资源增储。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年办理探矿权登记26宗、采矿权登记116宗、勘查许可92宗、采矿许可328宗,出让探矿权10个、采矿权8个,批准采矿权扩界协议出让19宗,有效保障战略性矿产与市场紧缺矿产需求。

三是大力推进自然岸线恢复治理。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开展自然岸线受损隐患情况排查和整治工作,构建“中央+地方+社会资本”多元投入机制,全力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推进落实保有率管控目标。加强自然岸线修复治理,开展实施退养还滩、拆除非法构筑物、沙滩整治、生态化海堤等岸线修复工程,全年新增生态恢复岸线12.85千米,“十四五”以来新增生态恢复岸线43.04千米,全省自然岸线总长度达到132.19千米,保有率达到23.9%,超出国家下达目标0.7个百分点。积极推进祥云岛海岛使用权变更工作,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工作基本完成。严格海岸线用途管制,对现有自然岸线每季度实行全覆盖监测。

四是切实增强林草防灾减灾能力。修订出台《河北省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管理办法》,开展“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持续排查整改隐患,连续14年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在周边3省41县(市、区)出现疫情的严峻形势下,保持松材线虫病“零传入”,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得到持续稳定控制。做好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针对31种重点外来入侵物种设置100个常态化监测点,有效防范了外来物种入侵风险。

五是持续巩固水资源安全屏障。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48%,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南水北调受水区构建“引江水为主、本地地表水补充、地下水应急备用”的多水源供水格局,覆盖107个县(市、区),受益人口达5200万。引江中线经受住“25.7”暴雨洪水过程及丹江口水库极端缺水、藻类异常增殖等考验,有力保障了供水安全。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已连续五年100%。排查整治河道、水库“四乱”问题472个,清理垃圾1万多处,解决水污染问题113处。统筹各类水源向85条(个)河湖实施生态补水66.01亿立方米,永定河连续五年、京杭大运河连续四年全线贯通,滹沱河等50条河流全线贯通。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突出,“十四五”期间,累计压减地下水开采量21.48亿立方米。全省超采区、严重超采区面积分别减少31%、99%,减幅位居全国第一。2025年底,全省超采区深、浅层地下水位较“十三五”末分别回升6.86米、4.03米。

六是高效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新型能源强省,壮大可再生能源规模,全年全省风光装机新增2291万千瓦,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2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1.51亿千瓦,占总电力装机的73.4%,发电量增至1943.5亿度,抽水蓄能规划建设总规模全国第一。煤、电、油、气等各品类能源供应充足,全省电力总装机突破2亿千瓦,远超“十四五”1.7亿千瓦的规划目标。唐山天然气输储基地累计形成368万水立方地上储气规模,冀东油田地下储气库群累计注气15亿方,全省天然气管网里程达到1.1万公里以上。

(四)夯实改革基础,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完善

一是加快形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顺利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省级累计核查图斑1150万个次,质量评价继续稳居全国前三位。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质量位列全国第一梯队。顺利完成水资源基础调查,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充分肯定。高质量完成商业地产调查、区域特色自然和人文资源调查等国家试点。首次协同开展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完成364.9万个不一致图斑对接,形成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与国土调查协同机制“河北模式”,纳入全国实施方案。

二是有序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印发《河北省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厅际审核指南(试行)》,逐步完善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完成河北围场红松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潮白河、丰宁县大西沟金矿等280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登记总量位于全国前列。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制定行动方案,明确6个方面38项具体任务,全年全省通过互联网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约77.25万件,累计签发生成电子证照总量达2142.01万件。“交地即交证”颁发证书3556本、面积12.28万亩。

三是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创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组织模式,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完成基准时点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和水7类资产清查任务。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矿产和海洋等资产使用权状况初步查清,完成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专项清查,资产家底基本摸清。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价值核算试点落地河北,选取承德、唐山市,以及塞罕坝机械林场为核算地区,以耕地、森林、草原、湿地、海洋5类资产为核算对象,探索开展生态价值核算研究。落实国家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完成年度编制任务。常态化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形成5个账户、7类资产、33张报表成果,我省家底状况得到全面反映。研究谋划覆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保值、增值”的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是全面深化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田长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林长制引领作用持续加强,签发2个省级总林长令,省级林长累计巡林54次,以上率下带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深化“林长+”协作机制,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协作单位通过联合部署推动、联合执法监督,协同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任务目标落地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有力,全年签发2个省级总河湖长令,安排部署幸福河湖建设重点工作,带动全省各级4.6万名河湖长巡河巡湖450多万人次。联合京津开展专项行动协同解决河湖跨界问题29个。提升河湖管护和系统治理能力,全年建设幸福河湖105条(个),累计建成359条(个),实现167个县(市、区)全覆盖。资产有偿使用和收入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指导市县政府做好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落实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细化明确收入征收管理措施。

五是精准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坚持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持续推动研究型审计,科学规范提高审计质效。科技赋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通过数据分析和疑点线索输出,扎实开展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综合评价。加强协同监督,有效整合各类督察、执法检查,以及约谈、通报结果,锁定审计监督内容和重点,提升审计监督成果运用水平。强化建章立制,出台《河北省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制定实施细则,为统筹兼顾省、市、县三级相关审计提供重要依据。

(五)强化系统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向新向优

一是统筹实施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全年修复治理遗留矿山1.19万亩,“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治理任务14.71万亩,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大中型固体矿山占比较“十三五”末上升19个百分点,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67家,数量位居全国第4。全面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以“三北”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退化、沙化和盐渍化草原治理,治理面积98.46万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96.9%;治理湿地11万亩。持续强化林草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以及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实施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在南大港、白洋淀、察汗淖尔等重要湿地实施保护与修复工程,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开展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抢救性收集保存,保存野生猕猴桃、河北梨、野大豆等重要种质资源。以太行山、燕山、坝上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为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31平方公里。

二是加快完善自然资源灾害防治体系。争取中央资金5632万元,支持石家庄、秦皇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石家庄、保定、唐山、承德的4个乡镇开展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将全省核查排查出的4542处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汛期组织115名技术人员下沉驻守78个山区县(市、区),巡查隐患点1万余点次,排查重点区域2000余处。启用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发布省级预警43期。完善海洋观测网体系,观测站点平均分布距离较“十三五”缩短83.3%。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再上新台阶,全省空气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2.5浓度3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9%,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7天,所有设区市均在全国“后十”之外。碧水保卫战取得新突破,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80%以上,劣V类断面持续清零,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龙河(廊坊段)、保定易水湖(安格庄水库)获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净土保卫战取得新成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41个县(市、区)整县建成美丽乡村,承德兴隆获评国家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

四是推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质量完成承德市108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数据填报,开展塞罕坝等重点生态区总值核算研究,形成阶段性核算成果。推动“承德山水”、平泉香菇等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产值突破450亿元,碳汇、水权等交易品类累计交易额达8.66亿元,生态旅游、温泉康养等业态实现良性发展。强化金融赋能,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碳汇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产品,承德银行成功投放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与中国银行签订支持试点建设绿色金融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全国首例防风固沙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开发“风蚀通量-降尘效益”模型,填补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法学空白。确定河湖水生态产品目录、建立测算体系,完成石家庄市滹沱河等3条(个)典型河湖价值测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依然存在较大压力。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矿产资源监管执法任务还很艰巨,海洋生态保护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科技赋能生态监管的手段不足。基层水资源管理仍存“重开发、轻节约”倾向。取用水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中小企业、自备井违规取水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野生植物、畜禽品种群体数量较少,部分保护区设施简陋,保护压力较大。二是资源要素配置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用地建设项目成熟度不高,不能及时确定项目最终选址,影响了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工业用地采取灵活供应方式比例不够高。矿产资源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不够快,影响了审批效能。海洋各类观测监测数据分散,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尚未与现有业务体系充分融合。水资源禀赋不足,供需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压力仍然存在,生态用水保障难度较大。三是部分资源管理基础仍然薄弱。国有林场资源管护基础设施薄弱,人才队伍老化、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类别多样,层级较低,不利于整体监督管控。渔业资源本底调查专项资金不足,提供资源本底调查结果全面性有待提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取用水违规预警、水资源优化调配等方面应用仍有提升空间。四是水土环境与农村污染治理压力依然突出。受地质条件、气象因素、历史欠账等多重影响,当前防治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部分地表水断面汛期水质存在波动,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压力依然较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维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有待巩固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落实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要求,不断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记好“明白账”,交出“放心账”,当好“大管家”,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河北建设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一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加快编制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统筹解决耕林园草矛盾冲突。持续优化调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分类合理设置过渡期,有序推进耕地恢复、置换。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解决耕地碎片化问题。科学开展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推动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落实。严格占补平衡管理,强化后续管护,确保补足补优。制定出台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聚焦非法采矿、地热开发、矿山修复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有奖举报作用,构建“技防+群防”立体化线索排查机制,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围填海盘活利用,巩固提升自然岸线修复成果,有效提升海洋生态保护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取用水计量监测能力,与“空天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建设统筹推进,持续扩大非常规水利用有效途径,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构建流转有序、监管严格的水权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交易秩序、激发交易活力。加大对濒危、珍稀保护品种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保护区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水平。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用足用好重大项目清单、先行用地等支持政策,精准配置资源要素,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能保快保”。强化用地审批权下放监管,积极推进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动审批。持续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积极提高产业用地灵活供应比例。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全面摸清低效用地底数,完善政策措施,分类推进盘活处置。加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完成开发区用地数据专项治理,健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开发区用地管理规范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探索开展县级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管理系统整合,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重点地区海洋预警监测工作,优化监测站位布局,应用海上浮标、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海洋生态灾害机理成因研究,提高赤潮、绿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预警水平。加快核定流域区域可用水量和生态流量管控目标,健全完善地下水管控指标。划定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名录,实施差别化管控和动态调整。

三是持续加强资源管理基础建设。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创新,以塞罕坝、木兰等林场为引领打造一批现代化国有林场样板。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层层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拓展“林长+”工作模式。利用“空天地”监测资源实现实时监控和精准监管。认真开展林草资源督查,常态化开展临时用地、林木采伐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行为。抓好环保督察、巡视审计等问题整改,推动工作提升。强化监测普查和检疫执法,开展联防联治联控,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零传入”,稳定控制美国白蛾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强化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加强渔业资源本底调查和保护经费支持。加快构建安全韧性现代省级水网,加强与国家水网互联互通,大力推动南水北调中东线后续配套工程以及引黄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省内石漕沟等水库调蓄工程建设,推进引青济秦二期等引调水工程,提升水资源空间调配能力。

四是持续筑牢生态环境稳中向好根基。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持续巩固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白洋淀、衡水湖等鸟类栖息地保护监管,编制发布《河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平稳过渡,推动构建全领域、全方位覆盖的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监管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指导邢台市、邯郸市做好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