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德库坐落于双滦区滦河镇滦河村宅基地地上房屋2套房产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347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滦分中心(双滦区三岔口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14-8215099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娄德库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双滦区滦河镇滦河村宅基地地上房屋 | 双滦集建(93)字第05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娄雪民、娄雪海 |
2 | 娄德库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双滦区滦河镇滦河村宅基地地上房屋 | 双滦集建(93)字第02-67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娄海江 |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