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一、主题事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包括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统一登记、电表过户、水表过户、天然气表过户等6个事项。 二、办理条件: 1.二手房转移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二手房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二手房被查封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二手房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二手房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需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6.申请二手房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7.申请转移的二手房涉及的水、电、气需无欠费、无争议; 8.设有抵押权、处于出租状态的二手房,暂不列入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三、办理情形: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暂适用于个人全款买卖二手房(不含抵押)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的办理情形。 四、申报材料: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套申报材料
五、收费事项: 1.不动产登记费 ①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80元。 ②证书工本费标准: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税费 个人转让不满2年住房
个人转让满2年(含)住房
个人转让满5年住房
附注说明: ①本表依据的税收政策为截至2022年11月适用于河北省内的现行有效政策,当新政策实施后以新政策为准; ②部分表格中附加税费因增值税免征,计税依据为0而应纳税(费)额为0,未在表中提及; ③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⑤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证时限:1小时 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分中心 办公地址: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市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4-2030434 2.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滦分中心 办公地址:双滦区三岔口君泰财富广场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4-8215130 3.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营子分中心 办公地址:营子区东环路创业小区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4-5018936 4.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办公地址:高新区滦阳路滦阳御园1号楼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4-2208526 八、投诉电话:0314-225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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