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夫妻共有性质

2022-07-13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夫妻共有性质变化)

序号

属性名称

属性内容

1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

承办机构

承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

3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三百五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五条

5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共有性质变更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

5、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6、契税完税(减免)凭证;

7、代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6

办理时限

1小时办结

7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8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核发证书

9

追责情形依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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